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4/8 7:54:41 被浏览:62次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8日之间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将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②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③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由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8. 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岗位表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9日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9日9:00-4月24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9日-4月24日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4月24日17:00;
岗位表一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岗位表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9日9:00-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9日9:00-6月1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9日-6月12日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6月12日17:00;
岗位表二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网上确认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表一中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表二中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1.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中A01-A03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和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
②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2)岗位表一中A04-A06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①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专职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0329939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7-80329951八、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20621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2025年4月7日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8日之间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将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②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③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由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8. 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岗位表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9日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9日9:00-4月24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9日-4月24日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4月24日17:00;
岗位表一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岗位表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9日9:00-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9日9:00-6月1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9日-6月12日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6月12日17:00;
岗位表二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网上确认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表一中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表二中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1.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中A01-A03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和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
②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2)岗位表一中A04-A06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①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专职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0329939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7-80329951八、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20621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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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时间:2025/4/8 7:54:41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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