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
发布:2025/4/8 7:52:44 被浏览:39次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2)具有1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3)具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高中阶段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七)条”中的第几点,并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所在班级、院(系)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在编,是否专职辅导员,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3.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4月24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cj.edu.cn/)【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试讲;③心理测试;④面试。
其中:岗位编号B开头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②试讲+④面试(若某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将增加笔试环节,即①笔试+②试讲+④面试)。岗位编号C开头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③心理测试+④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5月中旬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于开考前一周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cj.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主动予以关注,没有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下一轮考核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含笔试成绩、排名和拟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jscj.edu.cn/)。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下一轮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等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政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三)试讲
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考核要求和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考核前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网址:https://rsc.jscj.edu.cn/)。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考核,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成绩计算办法
1.B开头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增加笔试环节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2.C开头岗位的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专任教师岗)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聘用备案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聘用备案60天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8385808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7日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2)具有1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3)具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2025年4月9日9∶00-2025年4月2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高中阶段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七)条”中的第几点,并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所在班级、院(系)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在编,是否专职辅导员,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3.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4月24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cj.edu.cn/)【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试讲;③心理测试;④面试。
其中:岗位编号B开头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②试讲+④面试(若某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将增加笔试环节,即①笔试+②试讲+④面试)。岗位编号C开头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③心理测试+④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5月中旬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于开考前一周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cj.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主动予以关注,没有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下一轮考核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含笔试成绩、排名和拟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jscj.edu.cn/)。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下一轮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等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政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三)试讲
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考核要求和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考核前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网址:https://rsc.jscj.edu.cn/)。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考核,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成绩计算办法
1.B开头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增加笔试环节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2.C开头岗位的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专任教师岗)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聘用备案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聘用备案60天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8385808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7日
时间:2025/4/8 7:52:44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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