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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5年短期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是省工信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8.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③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3日9∶00-7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3日9∶00-7月3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3日-7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9∶00-7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6月23日9∶00-7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除岗位核减或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8日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B1102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岗位编号1-4号岗位为试讲、面试,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岗位编号5号岗位为笔试、试讲、面试;岗位编号6号岗位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岗位编号7号岗位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
2.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下一环节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下一环节考核。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网址:https://www.jsei.edu.cn/zpxx.htm)。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下一轮考核。
(三)试讲
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测试内容为主题班会,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计算得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岗位编号1-4号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30%+试讲*30%+面试*40%,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岗位编号5号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30%+面试*40%;岗位编号6号岗位总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岗位编号7号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也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五、公示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辅导员岗位服务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0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sgxtkh@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69652969、8339241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7日


日期:2025/6/18 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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